一、公安机关是什么机关和什么机关
公安机关是司法和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因为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又具有司法机关的属性。公安机关的定义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机关。公安局既属于行政机关,也属于司法机关。
二、公安机关立案后多久结案
公安机关立案后多久结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派出所立案之后一般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才能进行结案,不同案件的结案时间都是不同的,且一般时间会在半年左右,若是遇到特殊案件的情况下,可以适当进行延长,法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取保候审多久要去公安机关报到
取保候审并不需要当事人自己隔一段时间就到公安机关去报到,但是需要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告自己的行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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