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帮父母养二胎违法吗
时间:2023-03-11 10:50:19 44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兄、姐对弟、妹负有扶养义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弟、妹为未成年人,如果弟、妹虽无独立生活能力但已经成年,那么兄、姐亦不负有法定扶养义务。

第二,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其中包含父母均已死亡或虽尚在但没有抚养能力两种不同类型,满足其一即符合该条件。

第三,兄、姐具备负担能力,兄、姐需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兄、姐能够通过劳动获取收入或有其他财产为生活来源。

一、母亲死后孩子应由谁抚养

妈妈去世孩子的抚养权由父亲拥有,但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另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扶养义务。

二、姐姐与妹妹之间存在抚养义务吗

姐姐与妹妹之间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是相互存在抚养义务的。

1、按照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哥哥是否有抚养弟弟的义务

哥哥有抚养弟弟的义务,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没有抚养能力;

2、弟弟必须是未成年人;

3、哥哥一定要有负担弟弟的经济能力。

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父母去世或无监护能力时,依顺序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哥哥或姐姐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因此有负担能力的哥哥有抚养弟弟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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