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以下情形的,子女一般由女方抚养: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第二,十周岁以上,若子女愿意与母亲生活的话,一般由女方抚养。
第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定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判定,具体如下:
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亲住在一起;
2、对于两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已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3、父母与父亲或母亲的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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