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公司内的员工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在传销公司中对于欺骗的人数比较少的,一般会进行相应的教育,并追缴回违法所得的数额。但是对于其中骗入传销组织的人数达到三十人,或者在传销组织中的层级已经达到三级的,应当按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处罚需要依据违法的事实来确定,不是主要的负责人是无须来承担刑事责任的。
传销公司员工有罪吗
传销公司员工是否有罪分两种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若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的,则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
2、若受传销公司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一般不构成犯罪。
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1、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
2、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3、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
4、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
5、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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