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是将财产指定由继承人以外的非继承人来继承。遗赠是需要受赠人表示愿意继承的。受遗赠的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的明确表示,到期未作明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如遗赠受领人先于遗嘱人死亡,则遗赠无效。因此,即便被继承人指定由非继承人继承财产,也并不必然能够得到该财产,而是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明确表示愿意接受遗赠。
财产遗赠怎么写
遗赠人(甲方):xxx,性别,年龄,汉族,住xxx
抚养人(乙方):xxx,性别,年龄,汉族,住xxx
甲方系夫妻关系,现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现经与乙方协商,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达成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由乙方承担甲方的衣、食、行、医疗、殡葬等费用,直至甲方两位遗赠人“百年”为止。
二、乙方享有受赠甲方全部财产的权利。包括位于xxx***号房屋五间,西房三间以及其他附属建筑;甲方的全部生活用品及存款等。
三、甲、乙双方应信守承诺,自觉履行本协议书的权利义务,永不反悔。
四、双方指定xxx村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xxx村委会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立遗赠人:签字
抚养人:签字
见证人:xxx***
日期:xxx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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