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
认筹金是开发商在销售之前让购房者缴纳的“诚意金”。诚意金是可以退还的。诚意金也叫意向金,是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买方以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表明有意向购买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但此时双方并未就合同标的、价格、价款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该诚意金并不具有担保的性质。如果自其后的协商中双方未就主要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卖人应该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诚意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全文3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