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交了签了认购书不能退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定金的特征如下:
1、定金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于定金合同;
2、定金是典型的债的担保形式;
3、定金担保是一种双方当事人担保;
4、定金的支付须在合同履行前进行。
定金作为一种合同的担保方式,因其设立的目的和发生效果的差异,可以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等。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特别指明定金的类型,则应当认为当事人约定的定金为违约定金。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在我国历来的民事法律中均有规定。
定金与押金也不同,一般而言,押金的数额不受定金数额的限制,而且没有定金罚则的适用。押金类型非常多,无法统一确定,甚至有的押金需要清算,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有定金性质的,不能按照定金处理,但是,如果押金和保证金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符合定金构成的,可以按照定金处理。
买房前交的定金能不能退
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民法典规定,进行房屋买卖时,卖方收取购房定金后违约的,适用定金罚则,卖方要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数额一般由双方自行约定,但是不得超过标的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无效。
如果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如果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则不能收回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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