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转按揭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
具体流程如下:
1、原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
2、银行审核通过的,由银行、售房人和购房人签订协议,银行同意售房人转让住房,售房人承诺将售房款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并授权银行从其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直接扣收尚未偿还的;
贷款本息,购房人承诺交易时将房款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
3、售房人和购房人签订住房转让合同;
4、购房人向银行提出新的贷款申请,贷款额可以为售房人剩余贷款余额,也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贷款额=所购住房市场价格×二手房贷款成数;
5、银行审批同意后,与购房人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出具同意贷款的承诺函;
6、银行与售房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售房人与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银行与购房人办理新的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对购房人发放贷款,根据购房人的授权,将贷款划到售房人开立的账户上,然后根据售房人的授权,从账户上直接扣收售房人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终止原借款合同。
二、二手房转按揭贷款办理手续有哪些
买房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军人证等);
2、配偶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军人证等);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证明);
4、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5、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
6、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7、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卖房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军人证等);
2、配偶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军人证等);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证明);
4、房屋产权证;
5、原购房合同或协议;
6、原借款合同、还款清单原件或还款卡或存折;
7、出售已购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原购房协议、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三、二手房转按揭贷款办理费用
买方支付:
1、评估费:600元;
2、贷款服务费:3000元,超过30万部分加收2%;
3、抵押登记服务费:200元。
卖方支付:
1、贷款服务费:3000元,超过30万部分加收2%;
2、赎楼服务费: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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