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猥亵罪的受害者,是具有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零一条明文规定,倘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方带来了实质性的物质损失,那么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期间,他们就拥有了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权力。换句话说,在遭遇猥亵这类犯罪行为后,受害者完全有可能在同一刑事案件中,同步启动民事赔偿诉讼,向法院请求被告方支付诸如医药费用、心理咨询费用等等由猥亵行为所引发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的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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