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未支付转让费该怎么办
时间:2023-02-17 18:10:23 30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外商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未支付转让费该怎办处理: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不支付的,可按照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一、不履行合同怎么告

不履行合同的你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你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如果是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可以要求其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如果是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二、合同甲方未按时付款应该怎么处理

甲方未支付价款或者不履行另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也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按时支付工程款是甲方的主要义务,合同签订后,对方未付款的,作为守约方,可以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另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三、竞业协议可以解除吗?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竞业协议可以解除吗?竞业协议可以解除的,竞业限制协议合法解除的三种方式:①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②用人单位解除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可以解除。但是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九条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规定赋予了用人单位单方的无条件解除权,这样规定似乎仅认识到竞业限制协议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正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才有竞业限制的规定。③劳动者要求解除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现行《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规定赋予了劳动者过错解除权,即当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可以解除协议。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股权转让协议 最新知识
针对外商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未支付转让费该怎么办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外商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未支付转让费该怎么办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