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买给弟弟的房子,且不动产登记簿上所有权登记在弟弟名下的,则属于是将房产赠与弟弟的行为。并且,赠与房产的行为,也需要相对人即弟弟的同意,因为赠与合同是双方合同,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丈夫给小三买房子可以追回吗
丈夫给小三买房子可以追回。男方未经女方允许就擅自给小三买房,那么女方可以要回。因为男方给小三买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子也是妻子的财产。女方有权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追回,男方私自赠送出去的财产。而且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小三买房,有违合同原则,违反了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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