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赠与子女的房产可以推迟过户吗
离婚过程中赠予子女之房地产,可延长至适当时间进行过户手续。
该权利仍然存在并具有可实现性。
由于协议归属合同范畴,故离婚协议书内所指定之房屋归于子女,尽管尚未完成过户程序,只要该协议按照法律规范制定、签署及认可,即视为具有有效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假离婚买房后丈夫拒绝复婚是因为有新欢了吗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居民事务管理中心完成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所谓的“假离婚”其实已经转变成了真实有效的分道扬镳。
如果在进行完“假离婚”之后,其中某一方却反悔不愿意重新组建家庭,那么即便是另一方据此寻求司法援助,请求法院协助恢复他们先前的婚姻关系,或者是确认因“假离婚”而引发的婚姻破裂现象为无效行为,法院也难以支持这样的诉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全文4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