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市、县(市)区接收上级安置部门移交的转业士官以及部队移交的复员士官、退伍义务兵名单和档案。
2、转业士官及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复员士官直接到市安置办报到,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到各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安置办报到。
3、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自愿报名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自愿选择自谋职业的,填写申请表,可领取自谋职业金和《自谋职业证。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自愿到“济南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各县(市)区可申请领取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
5、退役士兵报到后,由安置部门开具落户介绍信。
所需证件
《退役证,转业士官《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行政关系介绍信及《入伍通知书,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的城镇复员士官应持有《优待安置证,父母户口本和本人户口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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