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订立的,双方协商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劳动合同变更情形
(1)、协商变更
协商变更是劳动合同变更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我们可以知道,在协商变更中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法定变更
三种可以变更的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我们可以知道,当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动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相关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保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风险影响:劳动合同变更更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即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必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如果给劳动者带来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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