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离婚需要准备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两张免冠照片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对于诉讼离婚,还需要准备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财产清单等,开庭时再提交也可以)和有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想要离婚需要的手续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双方需要准备好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以及结婚证;其次,双方需要签署一份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需要一式三份;第三,双方需要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最后,在离婚登记现场,双方需要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2、诉讼离婚:(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财产清单等,在开庭时再提交也可以);(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想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另一方发出离婚意愿表示,并提供双方身份证件和确凿的离婚理由。另一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离婚,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任何一方均不得收取费用。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需要准备的手续包括:双方身份证件、确凿的离婚理由以及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另外,任何一方不得收取离婚费用。完成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离婚需要双方准备好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以及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对于诉讼离婚,原告方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以及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口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另一方发出离婚意愿表示,并提供双方身份证件和确凿的离婚理由。另一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离婚,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任何一方均不得收取费用。完成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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