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人或货物凭证持有人可以请求货物运输合同中如下具体内容的变更或解除:
1、要求解除合同,由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
2、要求承运人变更到达地。
3、要求承运人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即变更收货人。
一、承运人对货物毁损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承运人对货物毁损免责的情形有:
(1)承运人有证据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
(2)承运人有证据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
(3)承运人有证据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造成的。
二、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货物运输合同是一种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的效力体现为托运人的义务、承运人的义务和收货人的义务,这些义务使货物运输合同能够正常进行,收货人在收到货物后有义务在一定时间内检查货物,否则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义务具体体现为:
第一、托运人的义务:
1、如实申报、向承运人提交审批、检验等文件的义务。托运人在将货物交付运输时,有对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事项进行如实申报的义务;
2、货物包装义务。如果是托运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识,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3、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义务。
第二、承运人的义务::
1、安全运输义务;
2、及时通知收货人义务;
第三、收货人的义务:
1、及时提货的义务;
2、支付托运人未付或者少付的运费以及其他费用;
3、在一定期限内检验货物的义务。
三、关于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都有什么
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
(1)托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2)托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
(3)承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收取运费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对逾期提货的,承运人有权收取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
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不适合提存货物的,可以拍卖货物提存价款;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承运人可以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4)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合同约定调配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设备,接收承运的货物,按期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收货人之前,负有安全运输和妥善保管的义务;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
(5)收货人的权利与义务收货人的主要权利是:承运人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持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
在发现货物短少或灭失时,有请求承运人赔偿的权利。收货人的主要义务是:检验货物的义务;及时提货的义务;支付托运人少交或未交的运费或其他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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