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关系的成立需要以下条件:
(一)房屋赠与关系的主体资格需适合;
(二)赠与人对房屋应当具有所有权。
一、父母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怎么操作
父母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可以参考以下操作: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二、房产在孩子名下如果父母被起诉是否会受影响
房产在孩子名下如果父母被起诉,孩子名下房产是否受影响,具体需要查证赠与时间父母欠债情况,是否存在逃避债务情形。
所以处理分如下三种情况:
1、房产赠与给孩子当时并不存在逃避债务,则资产已经赠与给孩子了,赠与行为已经成立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的,其物权就归孩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财产。父母的欠债,孩子没有帮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法院是不可以进行查封;
2、房产赠与给孩子当时存在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由父母将该房屋赠与给孩子、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儿子等情形的,则该赠与行为无效,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认该行为无效之后就可以正常查封和执行的;
3、孩子名下房产是由孩子继承父母的遗产所得的,则孩子有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法院可以查封该房屋。
三、父母婚后赠与子女房产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
(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
6、契税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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