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财产的债权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分配。首先,需要对优先债权进行赔偿,然后才能对普通债权进行分配。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财产的债权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分配。首先,需要对优先债权进行赔偿,然后才能对普通债权进行分配。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 产 财 产 如 何 分 配 ?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为:首先用于破产财产的清偿,其次用于破产财产的分配。具体来说,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下:
1.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受偿,即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 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其次清偿,即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得到清偿后,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 破产人税款:再次清偿,即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以及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得到清偿后,优先清偿破产人税款。
4. 破产债权:最后清偿,即在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税款得到清偿后,最后清偿破产债权。
5. 破产人的特定财产:最后分配,即在上述所有清偿义务得到清偿后,如有破产人的特定财产,则最后进行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并非一成不变,可能会受到法院的审理和裁定的影响。此外,破产财产的分配可能需要经过多次拍卖等程序,最终产生的分配结果可能与破产人的原始财产有所差异。因此,在破产财产分配过程中,相关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确保程序的公正、公平、公开。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和清偿义务是《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重要内容。在破产财产的分配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其次是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是破产人税款,接着是破产债权,最后是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不过,具体的分配顺序可能会受到法院审理和裁定的影响,相关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程序公正、公平、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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