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签订认购协议书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中间不乏有各种违约的情况发生。那么商品房买卖中的违约金确定依据是什么呢?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呢?
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确定主要是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哪些情况购房者可获双倍赔偿?
(1)和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在第一位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方又将房屋出卖给另一位购房者。
(2)开发商方故意向购房者隐瞒项目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信息,或者向购房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而诱导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
(3)开发商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实,导致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付款。
(4)所出售的房屋已经被*押,但出卖时隐瞒这一事实。
(5)交房时,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并且面积误差比值超过3%,那么3%以内(包括3%)部分的房款额由出卖人返还给买方,并支付利息。超过3%部分的房款额,出卖人双倍返还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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