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提供保险单能不能起诉
关于社会保险领域的争议事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救济。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完备的社会保险手续,且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法对相关事宜进行补救的情况下,所引发的劳动者因无法正常享受到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所产生的经济补偿损失纠纷案件,法院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审理和判决。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已按照法定程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是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时足额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话,此类情形可以由社保管理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征收措施,而无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二、企业提供商标权的收入属于什么收入
商标使用权,被认为是特许使用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范畴涵盖了企业在提供商标使用权以获取收益时所涉及到的诸多环节。在确定收入实现时间方面,我们应当依照合同中关于商品权使用人应付商品权使用费的具体日期为标准。商标权作为一种法定权利,具有独特的单一性质,它代表着经过合法注册的商标所有者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有支配权力,并能够通过禁止他人侵权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缴纳费用。
缴纳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别制定。
在涉及到社会保险争议方面,当事人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假设雇主未能依照时限为员工办理完善的社会保险手续,以及当社保机构无法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补救,造成劳动者无法充分享有所应有的福利待遇,进而引发了经济上的赔偿纠纷。对于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文和规章制度进行深入细致地审查与裁定,以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性得以持续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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