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可以拿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工伤认定需要由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作出结论,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认定结论前,暂缓认定工伤的期限。
有关知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下列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受伤
(2)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
(3)因暴力或其他事故受伤(四)患职业病的;(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失踪的;(六)因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在城市轨道交通中受伤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旅客轮渡、火车事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三)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因公致残的职工,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复发,需要进一步了解工伤认定情况,才能知道到哪里申请工伤认定决定。这是劳动者工伤认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才能根据认定的内容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相关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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