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加盟的三大主要经营模式
时间:2023-08-18 10:32:11 27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三大传统经营模式

1、网络性招商平台

网络性招商平台主要为商户发布各类项目信息提供平台,同时为创业者提供商机参考。

2、项目性实际操盘外包

这类外包前期基本上都是管理市场咨询策划之类公司以协助招商为主,后期发展成完全项目操盘外包。

3、按效果付费的招商一站式外包服务

按招募到目标经销商的数量,收取佣金,也就是按客户需要的最终结果收费。这样的收费模式让初始没有多少资金的客户,只要项目好,也可以通过合作获取市场成长;让有资金和品牌的客户,短期内达到市场目标。

招商外包的主要渠道来源

1、专业的技术团队

通路咨询招商团队在品牌运营、渠道建设、市场推广等方面,有丰富的招商经验和平台资源。公司坚持“以诚待人”的服务理念,把潜在客户赚钱作为目标,用实际效果说话,立志打造成中国网络招商品牌。

2、庞大的数据资料库

通路咨询拥有国内精准的全网招商数据库,超过50万条分销加盟资料,并对其有精准的类别区分,能够快速帮助企业找到适合的分销商加盟,降低企业招商成本,提高招商效率。

3、优质媒体资源

通路咨询拥有强大的媒体资源,与各大主流媒体,网站长期合作,像视频网站、论坛、博客、社交网站、电视广告、DM直投等。广告投放覆盖的目标人群广、精准度高、有效实现低投入、高回报。

4.准确的市场分析

通路咨询会对企业项目进行全面的市场调研,做出正确的市场方案为企业找到正确的产品定位,提高招商外包加盟的数量,为企业快速选择适合的分销商,全力保证企业的招商项目运营成功。

没有商标可以招商加盟吗

没有商标可以招商加盟,公司招加盟商不以取得商标为前提,但如果属于商业特许经营的,需要进行备案。

相关法律知识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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