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股权投资的模式是什么?土地权益投资是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与投资者的投资相结合,形成公司或经济实体。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处理其成员的私有土地。社员入伙的土地按年产量分成若干份,作为缴纳股份基金和获得土地红利的依据。对各成员的土地产出进行评价,主要依据土地质量和实际产出,这样就不会损害各成员的利益。然而,土地所有权已与使用权分离,这为土地公有制的进一步转型奠定了基础。在以往的土地流转中,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开发企业,一般对农民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方式。其结果是通过“一锤子买卖”创造了农民的“一夜暴富”,这实质上是对农民生存发展权的买断和透支,不符合农民的长远利益。
对于农民来说,土地不仅承载着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还承载着日出工作、日落休息的生活方式。通过土地出让,开发商取得了承包经营权。农民虽然暂时获得了一定的利益,但这意味着农民脱离了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村生活规律。如果得到货币补偿的农民不善于投资理财,不具备自主经营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只满足于打麻将、混日子,总有一天会由富转贫,甚至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土地所有权有什么好处?土地所有权使农民成为“产业股东”。好在“双赢”:既保护了开发企业的利益,又避免了农地短期流转影响开发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农民成为股东后,容易与开发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更有利于规模农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保障了当地农民的长远利益。首先,虽然土地已经流转,但原有的以土地和乡村文化为中心的乡村社会关系并没有被打破。农民“还能在家种地,靠公司赚钱”;二是农民每年按股分红,为长期生计提供了“保险带”;更重要的是,农民以地入股的组织化程度得到加强。他们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选举股东代表进入开发企业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农民收入兑现的监管职能。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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