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怎么咨询
拨打嘉兴公积金查询电话(0573-82071932)。
二、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三、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条件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若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人中一人或者多人到场均可办理;若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要求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交的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全部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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