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拒付中介费、要求中介承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房产中介出现故意隐瞒交易信息,提供虚假交易材料,或怠于履行自己义务等非归责于卖方或买方的原因,导致交易中断不能继续履行,以至于损害了交易双方的实际利益。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一、房屋中介的责任是什么
房屋中介的责任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地产中介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应当向客户披露的重要事实有:
1、房屋所有权;
2、房屋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
3、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
4、卖方和买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如果中介故意隐瞒真实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如明知卖方不是产权人本人或合法代理人,介绍给买方,给买方造成损失,中介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中介欺诈行为有哪些
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
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
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
4、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
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
6、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
7、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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