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性减资减资的一种类型。是在公司资本实际上并未减少的情况下,出于某些目的而主动缩减资本的行为。实质性减资是在减少公司账面资本的同时,减少相同数额的公司资产,即借款人在公司资产负债平衡表中同时减少账面数额。实质性减资应将减资产返还股东或转让给他人。一般来说,减资只是在没有亏损的情况下,而是为了调整过多的资本和分离部门。股票有偿注销是典型的实质性减资方式。
外资减资程序是什么
股东大会作出增资或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一)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二)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三)债务清偿或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办理增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增减资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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