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律师时要小心六大陷阱:
1、必须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如果不签合同,这些善于钻法律空子的大律师会搬出法律条文,说,你看,根据法律,只有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才应负法律责任,我们之间没有合同,所以我们不必负法律责任。如果你去告律师,你又怎么告得赢律师呢?
2、对律师代理授权要清清楚楚。不要笼统写“全权委托”、“全权代表”,特别是关于自己放弃哪些权利以及承认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特别授权,更应逐项写清,要小心律师违背你的意志滥用职权,否则,虽然你承受了巨大损失,但律师拿着你签发的特别授权书,收着你给人家的高额律师费,你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3、不要私下给律师代理费。根据法律规定,律师不得私自收取代理费,而且所交的钱,律师所也不予认可。虽然你说我私下给了律师代理费,一旦律师坚决否认,你又无凭无据,而律师所又让你交费,恐怕你就有交两次代理费的危险了,你说,我跟他打官司,你忘了你要告谁了吧?
4、要对律师说实话。如果律师不知道真实案情,那就只能依据你提供的错误的甚至是虚假的情况为你辩护,但纸里包不住火,一旦事情真相大白于天下,或者对方当事人举出有力证据证明你提供的情况是假的,那么由于律师事前不知道实情,也就无法做好应变准备,结果只能陷入被动之中,输掉官司可能只是一方面,恐怕连你的人品是不是人们都要加以怀疑了呢?
5、不要要求律师贿赂法官。没有律师会愿意输掉官司的,否则谁还找他?所以律师会尽一切可能力争使官司获胜,这一点不要担心。而你如果要求律师贿赂法官,一旦事情败露,善于自保的律师一定会把你供出来,算作立功好减轻自己的法律责任,你恐怕只好陪律师一起承担法律的制裁了。
6、不要跟着律师一起作伪证。有的律师为了赢得官司好显示自己水平高以便多接几个案子,于是故意作伪证甚至引诱你一起作伪证,这时你不要犯傻,要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旦事情败露,轻则你是妨碍诉讼,重则你已经犯下伪证罪,要有牢狱之灾了!
黎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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