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司法权接受我国最高法院的监督,而香港的法律基础则是指香港基本法。在不违反基本法的前提之下,香港的司法体系是独立的,适用的是英国的海洋法体系。无论是庭审形式还是法律流程,都基本上按照原有的方式进行,香港拥有终审权,也就是说,香港终审的案件,只要不违反基本法,就不用大陆的最高法院确认。
香港的司法权接受我国最高法院的监督,而香港的法律基础则是指香港基本法。在不违反基本法的前提之下,香港的司法体系是独立的,适用的是英国的海洋法体系。无论是庭审形式还是法律流程,都基本上按照原有的方式进行,香港拥有终审权,也就是说,香港终审的案件,只要不违反基本法,就不用大陆的最高法院确认。
【 司 法 制 度 】 香 港 司 法 权 属 于 谁 ?
香港司法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包括香港最高法院、上诉法院、高等法院和区域法院。这些司法机关负责审理和裁决各类案件,包括涉及香港基本法和香港法律的案件。香港司法权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任命和行使,并受到国际社会的尊重和认可。
总之,香港司法体系独立,但仍受我国最高法院监督。香港拥有终审权,基本法的适用不违反,案件审理和裁决遵循原有方式。香港司法权由行政长官任命和行使,受到国际社会的尊重和认可。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可见,律政司是香港的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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