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不交金劳动关系存在吗?
除劳动合同以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是许多的。一般情况下还有:
1、工资单;
2、各类社保卡,包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等;
3、招工表;
4、劳动局的备案表;
5、工作证;
6、上岗卡;
7、报销凭据;
8、出差介绍信;
9、奖状;
10、出勤表包括打卡记录;
11、岗位职务签字,比如保管员的签字、化验员的签字
12、供销合同的签字;
13、广告,比如作为联系人等证据;
14、证人证言;
15、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录音;
16、上岗工作时的照片;
17、用人单位的自认。
二、交五险不交一金是什么意思?
五险属于法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该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任何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民营、外资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所以,目前除国家机关正在研讨实施社会保险之外,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用。
我们目前通指的“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员工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所以,参保单位必须足额、按时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任何拖欠、隐瞒、拒交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对于“一金”的交纳,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法律来约束,只有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但缺乏力度。目前,住房公积金多是在该条例基础上,以各省市自治区的地方行政规定或者地方法规来约束。一些省市已经有出台强制性缴费的硬性规定和处罚措施,这也是今后发展的趋势。但对相当多的,没有出台强制性规定的地区,是否交纳住房公积金很大程度取决于用人单位的效益和诚信。
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大家可以通过工资单,工作证,,其他人的证人证言,劳动合同,或者说是出勤卡记录等这些来证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和交不交金没有什么关系。况且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自己交纳五险一金的话,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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