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不仅需要照顾房屋所有人的利益,对于该房屋的的承租人的合法利益也同样不能侵害,
情形一:解除租赁协议
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不再给与承租人补偿。
情形二:未解除租赁协议
1、产权置换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人获得费用
3、搬迁补助费:按照建筑面积或合作规定进行计算
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
(1)设备搬迁,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4、停产停业损失
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至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用。
救济手段
如果对拆迁方案不满意,建议千万不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可以依法向房管局提出裁决申请。
一、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流程是什么
征收集体土地流程可以简单概述为以下步骤:
(1)发布拟征地公告。
(2)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5)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市、县政府在收到征地批准书后,将批准书有关内容,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6)进行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补偿登记。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订、公告、听取意见(听证)并修改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批。报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9)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10)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实施。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以上征地流程缺一不可,大家多了解征地流程,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农村土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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