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要件是:
一、客观要件: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二、客体: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主体: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四、主观:直接故意。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一、如何确定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
符合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
1、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2、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
3、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客观方面即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二、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构成?
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构成:
1、主体要件: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2、客体要件: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4、客观要件: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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