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组织是指两个或两以上的国家或民间团体为了实现共同的经济目标,通过缔结国际条约或协议建立的具有常设组织机构和经济职能的国家或组织联合。广义的国际经济组织包括政府间的国际经济组织和非政府间的国际经济组织。狭义的国际经济组织仅指政府间的国际经济组织。
政府间的国际经济组织的特征:
第一,具有明确的目标或宗旨。每一个国际经济组织是为了实现成员间的一个或多个经济目标而成立的。
第二,国际经济组织是以缔结条约或其他协议的形式而设立的组织,而且这些公约、条约、协定、决议、守则、示范法等是调整国际经济组织成员间关系的规范性文件,有的文件对组织的成员有法律约束力,而有的只具有指导意义。
第三,国际经济组织是国家间的联合,而不是凌驾于国家之上的组织。国际经济组织的权力都是成员国通过缔结条约所赋予的。
第四,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在为完成其职能之限度内,在各成员国领土享有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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