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市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
根据《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照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和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适用税额计算征收。第五条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的年税额:广州市为50-10元;汕头市、湛江市、韶关市、佛山市、江门市、茂名市、珠海市为40-8元;惠州市、肇庆市、梅州市、中山市、东莞市、青云市、阳江市、河源市、汕尾市为30-6元潮州市;
县、镇、工矿、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工区)二至四元。第六条为平衡税负,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省税务局根据有关规定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市县应税土地每平方米年平均税额。第七条市、县税务局根据省税务局核定的应税土地年平均每平方米税率,根据城市建设状况和土地经济繁荣程度,将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税率范围内,确定各级适用税率,报市政府批准。中山市城市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土地使用税征收方式:
申报城市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在首次申报城市土地使用税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登记城市土地使用税信息,并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市土地使用税申报,并填写《城市土地使用税申报表》。土地使用税征收时间:根据《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市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人民政府确定,自治区、直辖市。(向贵企业税务管理人员询问如何分期缴纳);以出让、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后的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出让人应当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根据《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这一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从20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基数,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量面积为准。
2。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的,以该证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颁发土地使用证的,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缴纳相应的税款,并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进行调整。三是发挥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作用。开征土地使用税的目的是保护土地资源,使企业节约用地。开征土地使用税的作用是:(1)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调节不同地区土地资源差异形成的差别收入;
(3)为企业和个人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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