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空置房屋还要交物业费吗?
时间:2023-06-05 17:27:27 18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购买了一套住宅,2014年5月办理了交房手续。之后房屋没有入住,也没装修。物业公司通知要尽快交纳物业费,该不该交?

答复:应该交纳物业费。物业管理服务针对的是小区内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场地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以及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管理,而不只针对业主的专用部分。因此只要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上述管理,业主就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管理费

相关知识:

物业管理费主要包括以下项目的费用: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的管理费用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相关法条: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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