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
2.受益人为恶意时的返还。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之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返还。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情况下,其返还范围应以其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一、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法律后果有:
1、不当得利债务发生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有义务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得的利益。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当得利返还和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债务的对象是返还利益的支付。在支付方式上,由于利益形式不同,存在差异;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害人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在不当得利债务中,债权人有权要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格,但也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心态。
二、老板多发工资怎么办?
公司发现多发工资给员工后,可以要求员工退还,员工也要主动将多发的工资退还,如果员工不退还的,就会造成不当得利,按法律的规定也需要退还。不当得利发生的债是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受益人应当将其不当获得的利益(原物或价额)返还于受损失的人,返还的不当得利,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和管理费后,应当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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