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保险公司进行诉讼程序的具体步骤如下所示:通常情况下,此类民事诉讼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需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请求;接着,由法院对立案申请进行审核,如若符合立案标准,则会通知相关人员于七日内缴纳诉讼费用,缴费成功后便可正式立案;在法院受理投诉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诉讼材料副本分发给被告方保险公司,后者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同时也需要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还可以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启动执行程序;接下来便是安排开庭日期,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开庭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负责该案的法官等信息;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还需提前三天发布公告;最后,便是开庭审理阶段。在这个过程中,首先要宣布开庭,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名单,告知当事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询问是否有人要求回避;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需陈述案件事实;紧接着是举证质证环节,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证人出庭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展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自己的看法;随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展开辩论;最后是法庭调解环节,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署后即刻生效;当事人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或者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裁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也就是说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就有权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起诉所依据的实体法律权益即是该条所规定的请求赔偿保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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