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对月销售额在十万以下的小微企业增值税的减免;2、对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3、对小微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相关税收;4、小微企业在2020年的工会经费,支持全额返还。上述政策的执行期限均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各地如何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时,采用超额累进计算方法。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时,就不再满足小微企业的条件,也就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全额按2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第二条、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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