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中企业拆迁对员工的赔偿标准主要以经济补偿为准,以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而定。每工作满一年就对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在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而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标准。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企业变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内每满一年的应当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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