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拆迁行政处罚依据
政府非法拆迁是违法无效的。政府若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征地,即为违法行为,需要对政府机关的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此外,还需要赔偿当事人的损失。
村民们受到拆迁人的威胁、殴打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证据一应俱全。但公安部门接到报警后,采取冷处理的方式,却拒绝处理,显然是违法的。缺乏法律意识的村民们,不知道也不敢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但是在律师团队耐心的解释下,村民们才了解到这样是违法的,大家都愤愤不已,准备去公安局闹事。律师团队马上安抚了当事人的情绪,并告知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随即,一纸复议申请书被送到而来市公安部门,要求确认镇公安部门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属不作为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赔偿。
二、违章建筑的范围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规划使用性质建设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为永久性的建筑;
三、行政处罚种类
行政处罚只有法律规定的7类,不包括拆除违章建筑。《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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