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要约的撤回
时间:2023-04-17 09:43:03 3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而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与要约的撤回不同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而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生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发生效力。在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要约是不得撤销的。

要约的撤回、变更、撤销

1、要约的撤回、变更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作出要约后,于要约生效前使要约不发生效力的行为。要约发生后生效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其一,要约已经发出;其二,要约尚未发生效力;其三;要约撤回通知必须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其四,撤回通知必须以排除要约发生效力为内容。

2、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消灭要约效力的行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人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为了防止受要约人蒙受不测损害,《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约的撤销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其一,要约必须到达受要约人处。其二,要约撤销的通知到达承诺人处时,承诺尚未发出。其三,要约未规定承诺期限或者要约人未表示要约不可撤销。其四,不存在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之情形。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要约的撤销才具有法律效力。要约撤销的效果是消灭要约的效力。

全文7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新时间:2024-01-12 11:45:09
查看要约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要约 最新知识
针对什么叫做要约的撤回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什么叫做要约的撤回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