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民法典》之规定,投保人若故意隐瞒自身乙肝病史而购保,属于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此订立的保险合同便无法得到理赔。这是因为,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的保险责任具有重大瑕疵,引发不公平、不合理的风险分配现象。因此,从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和公平原则出发,对于恶意欺骗,使对方在完全不知情或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保险合同,受骗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