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盘存有什么盘存制度
伊春律师为您解答:物业盘存制度:现场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1.现场盘存制是指期末采取实物盘存的方式确定物业金额,并计算其价值的一种方法期末余额和本期减少额。这种方法应用于产品制造企业时,称之为“基于储蓄的消费”;在商品流通企业中使用时,又称为“库存销售制”
采用现场库存制。平时,财产的增加只按会计凭证登记在账簿上,减少不登记。期末对所有财产进行清点,剔除当期所有财产的减少。2.加权平均法是以每批外购存货的数量和期初存货的数量为权重,计算每批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对存货进行定价的方法。2、永续盘存制永续盘存制是建立财产明细账,登记财产性收入逐日发放的金额,并随时结算账面余额的一种方法,故又称面对面盘存制。采用这种盘存方式,当某一财产平时增减变动时,需要根据会计凭证在该财产的明细账上逐一连续登记,随时结清账面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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