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是指在家庭成员中,承担赡养、扶养和抚养责任的家庭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应尽义务的行为。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在家庭成员中,承担赡养、扶养和抚养责任的家庭成员,如果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应尽义务,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遗弃罪。离婚遗弃子女也就是拒绝对孩子履行抚养义务。对于遗弃子女的,无过错方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 婚 遗 弃 子 女 的 法 律 责 任
离婚遗弃子女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三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对于离婚前的子女,子女要求与该子女共同生活,该父或者母有负担能力的,应当提供适当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无生活来源且无子女或者父母无监护条件的,由该人民政府给予五万元以下的抚养费。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无探望权的,对于子女缺少父方或者母方抚养的,由另一方赔偿损失,赔偿额包括子女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确定的期间内因抚养费、抚养费附加或者赔偿金等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因此,离婚遗弃子女的法律责任不容忽视。离婚后,父母有义务抚养子女,不能随意遗弃。如父母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抚养子女,应当事先经过双方协商或者法院同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离婚遗弃子女不仅是道德上的问题,更是法律上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子女,不能随意遗弃。如父母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抚养子女,应当事先经过双方协商或者法院同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家庭成员,我们应该承担起我们的责任,不要给孩子带来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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