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和公序良俗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5)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可视为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所示:
1、以非书面形式签署,主体不合格;
2、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
3、有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情形;
4、因重大误解或明显不公平签订的;
5、未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的;
6、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
7、房屋所有权有争议;
8、被依法裁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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