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酌定赔偿:这个问题是保价条款被撤销或者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是法官通过对寄件人提交的证据的判断,在内心确认寄件人损失的大概数额,但由于寄件人往往提交的证据不够充分,从而做出一个折中裁定,即酌定赔偿。(二)可预期损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可预见性规则,即“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遇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银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三)特殊物品的赔偿:特殊物品是指类似于人事档案、毕业证书、相册这样的物品,对于快递公司来说,其可能一文不值,但是对于它的所有者来确实意义非凡,很难通过客观标准来评估和衡量其价值。律师建议寄件人以侵权为起诉请求主张精神损害。
快递公司如果丢失怎么赔偿
发生车祸后,首先需要由交警进行责任划分:
1、若肇事者无责任,对方全责,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可能进行医药费垫付的;
2、肇事者有责任,保险公司按照责任划分比例,可以酌情垫付。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只会垫付交强险赔偿额度内的钱,不垫付商业险,最高垫付额度是1万元。
另外,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如果保险公司垫付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是可能会被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
除此之外,一些特殊情况,如驾驶人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或者在车辆被盗期间出险,保险公司也是会垫付医药费的,但是事后会联系实际肇事人追回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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