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可以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然后将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多个债权人可否对债务人同一财产申请诉前保全
多名债权人可以对同一财产申请保全。但不能重复保全。假如债务人在银行有30万存款,一个债权人对债务人15万已经申请了保全,那么其他的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剩余的15万元申请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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