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阳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申请材料
1.残疾军人证;
2.辅助器械申请表;
3.身份证;
4.户口本。
二、沈阳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申请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承诺时限1工作日。
三、沈阳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申请流程
残疾军人需要配置、更换、维修康复辅助器具的,应由本人(本人无行为能力的由其直系亲属)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残疾军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在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确认后,方可到定点配置机构按规定配置、更换、维修康复辅助器具;残疾军人行动不便的,应当根据服务协议由定点配置机构提供上门服务。
四、沈阳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申请法律规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正在服现役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负责解决;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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