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买勿动、不买别拆包、非买勿试市民在逛街的时候,时常会遇到这样贴在商品旁边的告示牌。而很多市民表示,看到这个很不舒服不试、不看怎么决定买不买。
日前,本报记者在市区内的商场、书店、家具城等营业场所走访发现,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尽管很多消费者提出质疑,但商家依然坚持非买勿动的原则。
非买勿动越来越流行
以往贴上非买勿动标签的商品一定是贵重的,不是平常百姓能买得起的。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如今很多价格并不贵的书籍、服装等商品也贴上了类似的标签。
在市区内一家书店内,一个期刊杂志的展架上,几乎所有的杂志都被塑料包得紧紧地。记者询问营业员,表示想看看内容再决定是否购买。但营业员指指书架上请勿拆包的标签说:这个真的不行,这些书来的时候就是带包装的,你要是拆包装了,我们没法交代。
记者随后又在一家服装店中遭遇了类似的情况。尽管当时记者找的不是最贵的衣服,但店主仍然以衣服颜色浅,弄脏了不好卖为借口没让记者试穿。
类似非买勿动的经营行为已经在销售行业存在了很长时间,而面对很多消费者不满的质疑,许多商家表示,他们也是事出无奈。
一家书店的经理介绍,很多期刊杂志就是以图片吸引人,看过一遍就没有价值了,以前,杂志没有包装时,很多杂志的命运就是很多人看过后,被扔在货架上。
这位经理说,杂志被翻旧了就更没法卖了,所以,现在很多杂志我们进的时候就是带包装的。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商家贴上非买勿动等标签的心态还是怕商品反复试穿后变旧无法销售。
市民小王前一段就是因为看到了一款沙发贴上非买勿动标签后,选择购买了其他品牌的沙发。他说,其实像非买勿动不买别摸我等标语还真是挺常见的,商家也是出于保护商品才这样做的,只是这种做法让原本准备购物的顾客打消了购买欲望,因为非买勿动实在是有些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意思,有点冷冰冰的感觉,与商家原本应该有的热情面孔完全相反。
辽宁国制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利伟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非买勿试、非买勿动、请勿拆包等这类限制是商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侵犯。这种行为无形当中剥夺了消费者对商品(包含价格、产地、用途、性能、主要成分等)知悉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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