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包括哪些?
时间:2024-04-18 10:23:43 5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

1、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但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2、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等。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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