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有限合伙人来说,虽然将份额转让给了他人,但并不意味着对合伙企业就没有任何的义务和责任的承担了,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对退伙前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要以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其次对于受让份额的新入伙人来说,要依据相关法律以及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
《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七十七条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八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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